2023年2月3日,秘魯衛生部環境衛生和食品安全總局發布了第106-2023/MINSA號部長決議,批準食品安全可追溯性法規,其目標是建立食品鏈中工業加工食品的可追溯性。主要內容包括目標、適用范圍、法律依據、定義、可追溯的基本要求、具體規定、責任、參考文件等。該要求提及:(1)所有企業都必須建立良好操作規范(GMP)以環境衛生計劃(PHS),該計劃將在整個生產過程中應用,直到分銷用于營銷或出口,包括加工人員的衛生要求、與食物接觸的器皿和表面的衛生控制等;(2)規定了食品供應商必須履行的基本義務,包括從市場上召回食品及其最終處置程序,主動下令從市場上召回出對消費者生命健康構成威脅的食品,在48小時內通知主管當局等;(3)啟動可追溯性的情形包括主管當局或者供應商確定食品中的污染物后、國際食品安全衛生預警信息、消費者反饋、食源性疾病爆發后的調查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