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文號】商自貿發〔2024〕291號
【發文日期】2024年11月20日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和二十屆三中全會關于實施自由貿易試驗區提升戰略的要求,近日,國務院印發《國務院關于<中國(浙江)自由貿易試驗區大宗商品資源配置樞紐建設方案>的批復》(以下簡稱《批復》),支持浙江自貿試驗區聚焦大宗商品全產業鏈開展集成創新。
《批復》明確,實施《中國(浙江)自由貿易試驗區大宗商品資源配置樞紐建設方案》(以下簡稱《方案》),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二十大和二十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堅持穩中求進工作總基調,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加快構建新發展格局,著力推動高質量發展,有效發揮浙江自貿試驗區的改革開放綜合試驗平臺作用。
《方案》服務國家戰略需要,立足浙江自貿試驗區產業基礎和區位優勢,提出力爭到2030年,初步建成功能完備的大宗商品儲運、加工、海事服務基地和貿易、交易中心,打造具有區域競爭力和國際影響力的大宗商品資源配置樞紐。圍繞上述發展目標,《方案》針對油氣、礦石、糧食等重點品種,圍繞大宗商品儲運、加工、貿易、交易和海事服務等5個方面,統籌考慮金融、人員、數據等配套政策,提出了15條重點任務,以制度創新為核心,著力破除關鍵領域和重點環節體制機制難點,持續推動大宗商品投資貿易自由化便利化,全面增強大宗商品資源配置能力,提升產業鏈供應鏈韌性和安全水平。
《方案》是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之后,自貿試驗區首個聚焦全產業鏈集成創新的政策文件,是貫徹落實自貿試驗區提升戰略的重要成果之一,有利于以深化改革開放驅動產業創新發展,以更大力度為高質量發展培育新動能。下一步,商務部將與浙江省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一道,認真抓好《方案》各項改革任務落實,為大宗商品資源配置樞紐建設創造良好發展環境,將試點任務轉化為應用場景,將創新舉措轉化為發展實效,推動自貿試驗區建設再上新臺階。
附件:商務部 浙江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中國(浙江)自由貿易試驗區大宗商品資源配置樞紐建設方案》的通知.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