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6月24日,據歐盟官方公報消息,6月21日,歐盟委員會發布委員會實施條例(EU)2024/1748,修訂委員會實施條例(EU)2021/1378,修訂涉及根據歐洲議會和理事會條例(EU)2018/848第46條承認某些認證機構有權在第三國為向歐盟進口有機產品而實施控制和頒發有機證書。主要修訂內容包括:
(1)實施條例(EU)2021/1378附件II根據本條例附件進行修訂,附件II第三段由修訂后相關代碼編號、第三國和產品類別取代,涉及中國有關機構代碼為CN-BIO-161、CN-BIO-102等;
(2)該條例自在歐盟官方公報上公布后第三天起生效。該條例具有全面約束力,直接適用于所有成員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