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貿易組織
G/TBT/N/NZL/127/Add.1
2023-12-20
技術性貿易壁壘
通 報
補遺
以下2023-12-20的信息根據新西蘭代表團的要求分發。
提案P1062界定做出聲明的添加糖——征集提交文件(https://www.foodstandards.govt.nz/code/proposals/Documents/Call%20for%20submissions%20report.pdf)
補遺理由:
[ ]評議期變更-日期:
[ ]通過的通報措施-日期:
[X]公布的通報措施-日期:2023年12月13日
[X]通報措施生效-日期:2027年12月14日
[X]最終措施文本可從以下網址獲得[腳注參考文件:1]:[1:該信息可以通過包括網站地址、pdf附件或其他可以獲得最終/修改措施和/或解釋性指南的信息提供。]
公報通告修訂第224號:https://www.foodstandards.gov.au/code/changes/gazette/Pages/default.aspx
澳大利亞新西蘭食品標準法典:https://www.foodstandards.gov.au/code/Pages/default.aspx
[ ]通報措施被撤回或撤銷-日期:
如果措施被重新通報,相關編號:
[X]通報措施的內容或范圍發生變更,文本可從以下網址獲取1:提案P1062——界定做出聲明的添加糖的審批報告:https://foodstandards.gov.au/food-standards-code/proposals/p1062-defining-added-sugars-claims
新的意見反饋截止日期(如適用):
[ ]發布的解釋性指南和文本可從以下途徑獲得1:
[ ]其他:
說明:提案P1062——界定做出聲明的添加糖修訂澳大利亞新西蘭食品標準法典(“法典”),對添加糖進行定義和澄清,以便對添加糖的營養成分做出自愿聲明。
新西蘭根據世貿組織技術性貿易壁壘協定第2.9.2條的規定,通報了P1062的評估報告。評議的截止日期為2023年11月10日。
在對收到的評論意見進行審議后,澳大利亞新西蘭食品標準法典通過了關于“無添加糖”和“未加糖”(及同義詞)自愿營養成分聲明的通報要求草案的修訂版。獲通過的版本不允許在出售的食品含有或屬于“添加糖”(按定義)或總糖分超過規定限值的情況下作出“無添加糖”的聲明。
該文件已于2023年12月13日在公報上發布,并于當日生效。過渡期為48個月,至2027年12月13日截止。關于自愿“無添加糖”和“不加糖”聲明的新規將于2027年12月14日生效。然而,在過渡期結束前包裝和標簽符合現行法典且未經本文件做出修改的產品,可在后過渡期24個月內銷售。后過渡期從2027年12月14日開始,到2029年12月14日截止。
獲通過的版本包括對通報草案要求的下列修訂:
· 保留了定義的“添加糖”作為配料添加到食品中時不得做出聲明的要求,但進行了修訂,要求作為食品出售的“添加糖”(如罐裝糖漿或罐裝蜂蜜)也不得做出聲明。
· “添加糖”的定義修改為:
· 包括濃縮和去離子蔬菜汁
· 當出售的食品為(定義的)指定飲料時,濃縮和去離子果蔬汁可獲豁免
· 規定低能量糖塔格糖屬于添加糖。
· 以添加水果配料(如果汁、果泥等)和水果配料混合物為基礎的聲明條件,已被以總糖含量為基礎的不合格標準所取代。
· 谷類植物奶中水解產生的糖的不合格標準已擴大到所有水解產生糖的食品。
· 對食品中不得含有的糖醇進行了修訂,以包括麥芽糖醇和赤蘚糖醇。
在確定修訂的過程中考慮了通過國內評議程序收到的意見以及就向世貿組織技術性貿易壁壘委員會提交的通知書收到的意見。P1062審批報告中提供了技術解釋和對意見書的答復:https://www.foodstandards.gov.au/food-standards-code/proposals/p1062-defining-added-sugars-claims
